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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Violinstudy小提琴学习论坛条例与用户守则

本主题由 lowendal 于 2008年2月29日 00:55 设置高亮

[公告]Violinstudy小提琴学习论坛条例与用户守则

Violinstudy小提琴论坛守则


总则


Violinstudy小提琴论坛欢迎您的加入,Violinstudy小提琴论坛旨在为小提琴教学和学习提供互相讨论和切磋的平台,希望您能用您的智慧为我们的论坛贴砖加瓦,为中国的小提琴教学与研究提出宝贵意见,让我们在讨论中互相勉励、共同进步,一同分享在与小提琴相处中的喜与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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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的申请流程:


在自己所申请的板块中发表申请书,进行自我介绍、阐述申请理由,然后发表投票帖,支持率超过反对率者可向管理员正式提交申请书。经过一周的考核,成为版主。


版主职责:


积极参与板块管理,对与优秀的帖子给与奖励、对于违反论坛规则的行为给予及时纠正和适当处罚。制定板块规则,提请网管审核。定期书写版主日志,总结板块管理情况。对于优秀的文章给与鲜花奖励,标示精华帖,并每周将管理员推荐本板块优秀文章。对于违法本论坛的规则的言论,给予警告,鸡蛋,删帖等处罚,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报告给管理员,管理员将予以封、删等处罚。


弹劾版主的条件,违反以下任意条款的版主将有可能遭到弹劾:


言论严重违反本论坛规定。对板主工作长期冷淡。大部分板块成员对其工作表示不满。


弹劾流程:


有网管或板块成员在其任职板块发表弹劾申请,提请版主申辩,一周内不进行申辩者视为自动辞职。在弹劾版主板块中正式发布弹劾声名,有异议者可以提出申诉,经过一周时间审核,弹劾版主。




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Violinstudy小提琴社区所有


2008-2-20


www.violinstudy.n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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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小提琴学习论坛共同约定


1.小提琴学习论坛在求真、开放、平等、容大的原则基础上,集学术性与大众性为一身,是所有爱好小提琴的朋友的温馨家园,版主和会员朋友要共同努力,营造一个互相尊重、文明交流的良好气氛。我们大力提倡互相理解、互相关爱的人文精神,大力提倡善意的学术切磋。

2、建立以总版主为核心的领导机构,成员为各版主,管理员为领导机构服务。总版主可称作执政官和副执政官,重大问题需集体决策,指令由执政官发出。执政官可授权副执政官同等权力。正副执政官有屏蔽不良ID的权力。


3、管理员为本论坛的首创者,也是唯一的论坛技术的管理者.除特出授权外,任何人不能使用管理员帐号.


4.执政官设正,副两名,每届期限为一年。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,Violinstudy提请出每届的正、副执政官名单,有异议者.可发帖阐述己见。


5.版主应热爱自己的论坛工作,开拓进取、尽心尽职,经常为论坛的发展建设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。


6、鉴于国内版权问题的特殊情况,鼓励转载、上传乐谱和各类文献,并对上传人给予表彰和应有的极大的尊重。


7.论坛的所有版主和会员拥有"共同约定"的监督权。


   以上是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,最后研究决定的新版《小提琴学习论坛共同约定》,希望版主和会员朋友们共同努力,早日实现小提琴学习论坛的“四个梦想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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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管理员《Violinstudy小提琴学习论坛条例与用户守则》的指导下,在所有版主老师的共同努力下,小提琴学习论坛得以健康发展至今,回顾我们走过的不到一年半的历程,总趋势是迂回又乐观向上的。截止到目前,我们论坛的会员已发展到2144名,主帖4913个,总帖13903个,会员在线和帖子的浏览量也令人高兴,拥有众多的会员朋友是我们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动力,在此,我们感谢所有版主老师的辛勤努力,感谢广大会员朋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。

为适应论坛进一步发展的需要,我们综合各方建议新出台了《小提琴学习论坛共同约定》,它是对《Violinstudy小提琴学习论坛条例与用户守则》的补充,希望我们论坛的所有朋友都能共同遵守,这是使论坛蓬勃健康的发展、始终不偏离正确方向的有力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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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网先学守则,今后才能多受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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