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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。美。自由 发表于 2008年4月10日 22:49

从儒家的心物思想谈音乐音响的社会现象(作者:苏友瑞)

 一、儒家思想的心物观点:
  
    在孟子的尽心上篇谈到:‘尽其心者,知其性也。知其性则知天矣。存其心,养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’这一段话意谓着‘心’是人类理性与道德觉知的基础,只要‘尽其心’就可以养性并事天,‘性’是指‘心’的理知所作用的对象,而‘事天’则是儒家思想的最终价值关怀(例如‘天人合一’思想)。故可以说,在孟子的思想中,有一种强烈的‘以“心”为主体’倾向,也就是人的理知与道德的根源是对于‘心’的掌握。
  
    但是这里有一个含混,就是‘心’到底是什么?宋明理学对此一问题进行探讨。朱熹‘朱子全书’卷49说:‘心是主宰....然所谓主宰者,即是理也。’,王阳明主张‘心即是理’,这是朱王两派理学的不同分岐点。但是,不论‘心’与‘理’的关系如何,朱熹认为:‘夫心者,人之所以主乎身心也....命物而不命于物,故以心观物,则物之理得。’(朱子文集, 卷67),换句话说,朱熹仍强烈主张理解物之理必需先使用‘心’为主体。而王阳明主张‘知行合一’,意谓人能扩展内心故有的分辨是非之本能,则必然会产生趋善避恶的意志与行动。
  
    所以,无论两派如何不同解释,儒家对‘心物问题’的看法都脱不了‘以心为主体’、‘用心来理解物’的倾向。
  
    明朝亡后兴起的考据学派一样承袭了这种观点,汉学大师戴东原曾说‘仆生平论述,最大者为孟子字义疏证一书,此正人心之要。’换句话说他的考证目的是,避免明代理学的谈理思想造成人心的毁坏,所以才要对孟子的思想进行注疏。考据学派的学术方法看起来很唯物,但是若问到‘为什么要走考据路线?’这种价值信念的问题,他们仍然认定透过考据研究可以导正‘心’从而改善社会成就圣人之道。也就是说,‘考据不是一个纯然的学术研究旨趣,而是为了彰显某种‘心’的良善。’;即使学者本身明明只是把考据当成纯然的学术兴趣,仍然得强自把考据与圣人之道做成连结。这种现象,我认为仍然没有摆脱整个儒家传统中的心物思考方式,仍然是以‘心’为主而轻视‘物’,把外表上符合‘物’的考据方法转变成另一种‘心’的原则。
  
  
  
  二、从心物观点,到社会实践态度
  
    既然儒家思想有这么强烈的以心为主体之倾向,那么要谈社会实践,很明显的会认为‘直接变化人心’是最正确的一条道路。所以儒家最重要的实践哲学,主张‘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’,就是明显的这种因为心物哲学取向而产生的‘由内而外’之实践哲学。
  
    ‘由内而外’的实践哲学中,要如何面对‘由外而内’的情况?也就是说,‘心’会不会被外物所变?万一‘心’被外物所变,人应该怎么办?
  
    孟子著名的一节:‘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、空乏其身、行弗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增益其所不能。’换句话说,当人面对苦难,必需要把苦难转化成不干扰其‘心’的力量,所以孟子强调‘动心忍性’。因此,孟子尽心上公孙丑问:伊尹放太甲又反立,民大悦,为人臣者其君不贤可放吗?孟子就回答:如果有伊尹的‘心’就可以,没有这种心就是篡。因此,‘心’不但是心物关系的主体,还进而成为判断社会事件是非的至高标准!
  
    最后孟子认为:舜当国王、皋陶当法官,瞽叟杀人,皋陶要怎么办?孟子回答当然要把瞽叟抓起来!而且舜不能阻止。然而舜面对的方法是‘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,窃负而逃,遵海滨而处,终身欣然,乐而忘天下。’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主张?因为儒家极为强调孝道,认为孝道是人的根本道德基础。所以皋陶抓瞽叟不必怕舜这个国王会干涉或不爽,因为皋陶如此行为是正义的,舜会自然知道不可干涉。但是舜就会伤到己‘心’,因为孝道是人心的根本。所以孟子主张舜这时就得逃离造成己心不能两全的情境,终身欣然,乐而忘天下。
  
    换句话说,主张‘心’为主体者,常常面临的就是‘用什么行为来保证“心”的完美?’。我们发现,孟子可以为了‘心’而主张忘天下,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重视‘道德精神’胜过‘社会实质’的现象。孟子为什么不会考虑舜这么一跑会造成社会失去贤君的代价?理由就是他的心物理论,社会现象是可以藉由心的作用达成变化。换句话说,如果舜真的为了维护‘心’的完美而放弃当国王,则这个社会会因为这个道德理想境界而达成人心的改变,进而造成社会的改善。
  
    这就是我所谓的‘道德主义的实践’。其中,‘心’之所以要与‘罪恶’或‘苦难’隔离,就好像孟子主张舜必需与‘孝道与正义不能两全’的情况隔离一样。唯有透过这种隔离,才能保证‘心’的圆满;否则,一但人心为外物所动,人就失去了‘心’这一个道德与认知的主体,便不是一个完美的存在。
  
  注:主要参考文章:林毓生:《思想与人物》。
  
  
  
  三、儒家式的‘道德主义的实践’与台湾的音乐音响社会:
  
    上述的分析是否持续发生在我们的音乐音响社会现况呢?有的,到处都有这种实例。
  
    音乐好不好听、音响好不好听,本来就是非常主观的个人经历;但是这首音乐有什特色、那套音响有什么特色,这却是百分之百的物理客观事实。无论你喜不喜欢听贝多芬的合唱,你绝对不会认为它充满了不和谐音程;无论你喜不喜欢摇滚乐,你绝对不会认为它柔和到令人昏昏欲睡。音响也一样:真空管机有什么特性、近场聆听有什么缺憾、CD的音质为什么比不上调校正确的LP,这都是客观现象;只是主观上我会选择:怕聆听LP太麻烦、嫌真空管机的便宜货很难精准鉴听音乐、没钱拥有大空间聆听环境。
  
    上述是一种‘心物平衡’的思考方式,我不会为了维护一种‘心’的需要,就去否认甚至歪曲‘物’的事实;更进一步,即使‘心’完全不需要,也得认真面对‘物’的事实。
  
    在网路社会的音乐讨论区中,‘听得爽就好’的流行观点常常成为谈论音乐与音响的普遍答案。这正是因为‘心’远远在‘物’之上:只要我的‘心’得到满足了,任何‘物’的事实我都可以抛弃在一边。如果只是拿来自我要求也罢;但是有趣的是,当有人很认真的谈论‘物’的种种真相时,基于这种‘心远高于物’的思想,别人如此深研‘物’当然犯了我‘心’的满足,所以我便有权利跳出来批判‘这么累要干麻?’;因为‘物’太被高抬了,‘心’才是最重要的。于是就常常出现逻辑错乱的现象:‘认真听音乐的人不会去批判随便听音乐的人,但是随便听音乐的人却反而常常批判认真听音乐的人《那么累干麻?》’的特殊现象。这是心物问题产生的道德主义实践之第一层,于是意谓着:只要很会做人、看起来很有修养、很和善且面面俱到,这样的人即使他的音乐知识完全错误、音响知识完全违反科学,仍然会成为音乐音响社会最流行的观点。
  
    道德主义实践的第二层,就更复杂了。当我们进行正确的唱片或音响知识之讨论时,这些讨论需要基本的知识水准与累人的钻研思考,造成一般入门大众无法共享,那要怎么办呢?其实只要进阶的网友不会去嘲笑入门的网友没水准,问题就很简单解决了。问题是,基于道德主义的实践,入门者会说:你是进阶者很强我承认,但是你写出那么难的东西会不会造成入门者的恐惧?你应该负上完全的道德教化责任,要把文章写得浅显易懂才不会伤害入门者之‘心’......同样的,身为另一个进阶者也一样,A进阶者批评B进阶者没有善尽道德教化责任,写得太难了谁看得懂......所以写太难文章是搞小圈圈,造成古典音乐爱好者越来越少,要负上古典音乐没落的道德责任......心之用者真是大矣!连写了让入门者觉得很难的文章,都可以连锁反应成台湾古典音乐环境的罪人哩!
  
    其实,相对的一种‘入世主义的实践’,根本不会浪费时间去批判别人写得太难!真的肯花时间有社会使命,就帮他写经传注疏吧!搞学问的人都知道,怕入门者看不懂经书,就要作传注疏;同样的,看到别人写得太难,与其浪费时间批评写得太难,为何不使用相同的时间精力帮太难的文章注疏呢?这是明显的文化问题:对于我们文化价值来说,指出‘心’的亏损比什么都重要,所以如何帮忙注疏文章的‘物’是不重要的;所以,如何钻研出正确的知识不重要、如何修正知识使之更平易近人也不重要;最重要的是指出‘心’受到亏损,认为这样就善尽社会责任与个人道德感的满足了,这就是道德主义实践的第二层。
  
    道德主义实践的第三层,会变成‘知识论的错乱’。音乐与音响的正确知识,却造成道德上的不满足,该怎么办?一种艺术水准很高的音乐,却是极权暴政做政治宣传,要怎么办?正确的音响知识,往往意谓着价格高不可攀,连带可能造成炒作与高价门鉴的事实,该怎么办?
  
    从道德主义实践的立场,当然是全部不承认。这个答案个人认为没有对错可言,但是要指出往往造成‘知识论的错乱’。也就是说,没错,华格纳是附和纳粹的罪人,但是不理解他的音乐,就很难理解布鲁克纳;如果因为道德主义的实践而否定华格纳,却宣称很钻研布鲁克纳,那就是知识论上的严重错乱了。同样的,高价音响往往造成高门鉴,但是因此否定它的真实物理特性,只怕反而毁掉音响科学的正常社会。我的意思是,任何科学一定都是从最尖端的科学知识改良成普遍的科学知识;最尖端的科学知识没进步,普遍的科学知识就不会进步。最高价的音响没进步,平价的音响就不可能进步。然而,当‘高价’变成一种道德主义的论战时,它就只剩下‘我爽’与‘奢侈’的无意义论战。到底高价音响有没有意谓着科学知识的进步?至少在网路上很难看到这方面的专研,反而多的是看到高价等于冤大头的道德主义论战,这真的无助于音响科学社会的发展。
  
  
  
  四、心物平衡的音乐观点
  
    西方文化的深层价值是基督教精神,它在心物问题上有截然不同的观点。在基督教的立场中,‘心’或许很重要,但绝对不是‘主体’。基督教的道德主体是上帝,这是一个‘外在的超越主体’,并不是从内心反省而生出来的。也就是说,‘心’是被一个‘有具体内容的《神》’所主控的,具体的内容就是白纸黑字的圣经。
  
    因此,基督教不主张‘心’的独大,人不管犯了多少错,他依赖的不是来自内心的省察,而是来自与上帝的沟通、乞求上帝的怜悯:这个过程本来是很主观的,极易流于‘与己心的上帝’沟通之危险。幸好基督教有白纸黑字的圣经做为基础,就算可以从诠释学的角度质疑每个人对圣经的理解是否相同,但是那至少是一个‘客体’基础;透过对圣经唯一性的尊重与认同,避免‘人心’成为基督徒与上帝的唯一沟通管道。
  
    于是‘心’可以深入‘苦难’与‘罪恶’,因为在该情境中沾染上的不良习性,虽然伤害己心,但是既为上帝而牺牲,上帝当加以怜悯。所以万一舜是基督徒,他大可以清算瞽叟的罪恶,不会因此就产生个人‘心’的毁弃。这也就是圣经上耶稣为什么说:‘爱父母胜过爱我(上帝)的人,不配做我的门徒’,其背后的思考方式,就是这种高举上帝胜过己心的思考方式。
  
    既然‘心’不是道德主体,自然‘物’的钻研与‘心’是可以独立并行的。在西方文化会有一种有趣的现象:明明是极为虔诚的基督徒,却在学术研究中竭力主张上帝不存在。这是一个比较夸张的例子,这表示在他们的心物问题中,‘心’(个人信仰)与‘物’(学术研究)是可以完全的二分,没有任何超人可以同时拥有心物合一的完美境界,只有上帝可以接受一切人性有限的缺陷。古典音乐是一个作品,是‘物’,与作曲家演奏家的‘心’也一样是完全独立的。
  
    站在欣赏古典音乐的立场,越是钻研认真理解古典音乐这种‘物’,古典音乐的知识素养就一定越高,这是百分之百的物理事实,否定这一点一定会造成知识论的谬误或道德主义的缺失。但是,古典音乐的知识素养很差,感受古典音乐的那颗‘心’却不一定会变差。心和物是完全独立的,我百分之百能指责你的古典音乐知识素养极差,但是却百分之百不能推论你感受古典音乐的能力也很差。如此,我们才能一方面促进古典音乐正确知识的发展,另一方面仍然能培养自己对古典音乐的深度感动。过度相信我爽就好、或者过度相信知识的重要,不是偏于心就是偏于物,通通都是偏差的音乐态度。
  
    只是在传统文化下,过度偏于心的现实问题会比较严重,过度高举‘心’从而过度夸大‘偏于物的缺失’这种问题更是严重!比方说,网路上有多少人会‘很诚恳的’批评‘认真深入的讨论古典音乐之网友会造成看不起其他爱乐者、给别人压力的后果’呢?而又有多少利益行销是包装在崇高的‘轻松听就好’口号?
  
    音响社会无法科学化,音乐社会无法艺术化,因为一切知识都得归结到‘人心’的是非,这大概是我们传统文化面对现代社会的最大困境之一吧!
  
  注:改写自笔者原作:从儒家的心物问题谈中国文化的社会实践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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